溫室氣體

溫室氣體

指大氣中促成溫室效應的氣體成分,依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歸納有7種氣體,包含二氧化碳(CO2)、氧化亞氮(N2O)、甲烷(CH4)、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

溫室氣體盤查

依GHG (Greenhouse Gas)規範進行組織溫室氣體排放量盤點,作為碳管理的基礎。

碳足跡

碳足跡

定義為與一項活動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過程所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碳標籤

碳足跡標籤(Carbon Footprint Label),又稱碳標籤或碳排放標籤,是一種用以顯示公司、生產製程、產品(含服務)及個人碳排放量之標示方式,其涵義是指一個產品從原料取得,經過工廠製造、配送銷售、消費者使用到最後廢棄回收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所產生的溫室氣體,經過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的總和。

減碳標籤

我國於2014年起推動碳足跡減量標籤(Carbon Footprint Reduction Label),又稱減碳標籤(Carbon Reduction Label) 。申請減碳標籤使用權之產品,其五年內碳足跡減量需達3%以上,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取得減碳標籤使用權,讓消費者在購物時即考量減緩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問題,優先選購減碳標籤產品。

溫室氣體盤查規範

PAS 2060

實施 PAS 2060 標準的實體,可依自行選定欲進行碳中和標的物,直接採用原來的碳盤查標準,如 ISO 14064-1 或 PAS 2050/ISO 14067 產品碳足跡相關標準進行盤查其溫室氣體排放量。根據 PAS 2060 標準定義,其標的物碳足跡已涵蓋所有的溫室氣體,但由於淨零排放尚無明確的國際規範,故目前宣告淨零排放目標的國家其涵蓋範疇/聲明不盡相同,例如有些國家會將「國際航空」與「航運」之排放排除於計算,認為其隸屬於聯合國下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國際海事組織(IMO);而有些國家則未將全部溫室氣體納入範疇/聲明,如紐西蘭、南非、盧旺達等。

環保署盤查指引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提供不同需求者瞭解盤查及執行方法,掌握自身排放情形,並可作為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減量的依循,近期因應中小企業對於盤查之需求特進行指引修訂。

本項盤查指引公布在環保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

ISO 14064

ISO 14064標準進行組織之碳足跡盤查與查證,其中,ISO14064-1標準,是以組織或公司作為基本要求織架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發展、管理及報告之原則與要求…等事項。標準中包含溫室氣體排放邊界的界定、對於組織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的部分進行量化,並鑑別組織與公司特定的溫室氣體管理改善措施或活動之要求事項,以此針對盤查的品質管理、報告、內部稽核及組織在查證活動的責任之要求事項與指引。 

ISO 14067

ISO 14067 是為解決 "碳足跡" 具體計算方法,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制定的標準。目前該標準已於 2013 年正式發佈。標準適用於商品或服務,主要涉及的溫室氣體包括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六種氣體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亞氮 (N2O)、六氟化硫 (SF6)、全氟碳化物 (PFCs) 以及氫氟碳化物 (HFCs) 外,也包含蒙特利爾議定書中管制的氣體等,共 63 種氣體。ISO 14067 產品碳足跡標準是以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 技術進行產品面之生態與環境衝擊評估。即在提供盤查產品與服務相關的溫室氣體,以提供企業對其產品和服務的碳足跡進行評估之統一標準,並能降低企業計算其產品與服務碳排放量的成本。